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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水土保持法 武汉业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2022-11-03 15:54: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向灰华)信用中国(湖北武汉)网站披露,武汉业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湖北武汉)

处罚信息显示,武汉业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纱帽街周家河路以南,江上路以东建设的华宇春江花月项目,未在项目开工前按征占地面积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2769.76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士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对其处以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0.5倍的罚款。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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