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标)为了保障存量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规定,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启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新系统(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27日为存量房网签业务适应期),全面实施交易资金监管。
根据规定,凡黄石市城区国有土地上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且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存量房交易,除继承、互换等非买卖情形或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外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当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交易双方办理完资金监管业务后,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房屋交易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用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同时,建立税务、不动产和住建部门“一窗受理”的协作模式,实现房屋交易、登记、纳税数据共享协作。
交易双方依据网签的《黄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选择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签订相应的协议;交易双方选择资金监管的,其交易资金的缴存和划转均应通过市住建局开设的专用监管账户实施,不得支取现金,不向交易双方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存量房交易资金对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进行全额监管;以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交易资金实行首付款全额监管。
交易双方办理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后,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局驻市民之家服务窗口办理资金划转手续,监管银行按电子指令向卖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划转交易资金,资金监管协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