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类培训机构监管,规范建筑类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保障培训质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泸州市建筑类培训机构评价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时个人需署实名,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26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信函方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泸州市建筑业发展中心513办公室,邮编:646000
(二)邮件方式:1425038411@qq.com
(三)联系人:潘德宇;联系电话:0830-2284405
附件: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