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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告

2022-10-21 16:21:54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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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信用评级不合格的勘察设计单位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吉建设〔2022〕7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信用等级不合格(B级)的132家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了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本次动态核查应参加勘察设计单位132家。经核查,共有87家勘察设计单位满足资质标准,资质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7家不符合资质延续标准,审核未通过;35家未申报资质延续,3家勘察设计单位自愿放弃经营,申请注销资质(见附件1)。

另有5家勘察设计单位未列入资质动态核查名单,自愿放弃经营,申请注销资质(见附件2)。

二、处理决定

82家动态核查已通过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到期后正常享受自动顺延或换发新证等相关政策;5家未上报2021年统计年报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到期后不予自动延续或换发新证,需重新申报资质延续,达到住建部资质标准要求后方可延续或换发新证。

8家申请注销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将原资质证书和印章交回省住建厅设计处,不得承接被注销资质的勘察设计业务。

42家未申报资质延续或审核未通过的勘察设计单位,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整改单位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资质延续,达到资质标准后方可延续;其中未报2021年统计年报的勘察设计单位,整改合格、资质到期后不予自动延续或换发新证,需重新申报资质延续,达到住建部资质标准要求后方可延续或换发新证。整改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住建部发放资质的,上报住建部,建议住建部撤回资质。由省住建厅发放资质的,按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确定资质等级;不满足最低资质等级标准或者逾期不申报的,依法撤回勘察设计资质。

特此通告。

附件:1.132家动态核查结果

2.未列入动态核查申请注销资质单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1.132家动态核查结果.xls

2.未列入动态核查申请注销资质单位.xls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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