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作为甘井子区泰达慧谷小区配套小学建设项目用地,现予以公告。
该项目位于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金龙寺沟村,用地面积25617.8平方米,建筑面积2382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小学用地。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拟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与上述地块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及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1163
特此公告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