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首套房可提可贷”“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或贷款期限”“异地中心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近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长沙住房公积金”发布9月热点问题月报,月报针对市民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图源: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截图
据了解,2022年9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2209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20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51封。
月报显示,市民最关注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方面问题。
提问一,关于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在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能否购房提取?回复称可以。只要符合“首套房可提可贷”阶段性政策的相应条件,在异地办理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办理购房提取。
提问二,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的,是否仍需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方可提取?回复表示,原购房提取政策“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提取,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的规定不变。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的,仍需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方可提取。
市民咨询“职工及配偶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有缴存账户的,是否影响公积金异地贷款”。官方回复表示:不影响。职工及配偶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或封存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当前不存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变更还款方式或贷款期限?官方明确,职工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延长或缩短原贷款期限,但在贷款期间内只能分别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1次。
长沙公积金中心应对职工的贷款额度和还贷能力重新进行测算,符合变更条件的方能变更。长沙公积金中心根据贷款变更后的当期余额、剩余期限、利率制定新的还款计划告知职工。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缓缴、欠缴2个月以上、封存、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不能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
此外,官方对异地中心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的办理方式作出明确答复。办理方式分为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职工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至缴存管理部申请将在异地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理:职工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登录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选择“个人异地转入”或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选择“转移接续”,根据提示录入相应信息即可申请将异地的公积金转移至长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