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吉林省长春市“9·28”重大火灾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深刻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始终绷紧安全弦,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真正把风险隐患找出来,整改整治到位。
二、落实重点风险防范
针对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和场地,充分考虑假期较长时间停工可能造成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异常等问题,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重点检查:
(一)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二)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严格醇基等燃料和燃气安全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工地食堂燃气安全排查,严厉打击违规进行“气改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未按规定在停业状态下施工、特种作业施工人员为持特种作业证、违章冒险动火作业等问题隐患,坚决依法严惩,严防引发事故。
三、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脱岗、缺岗现象。要强化预案准备、前置救援力量、充实应急物资。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