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柱县住建委多次联合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重点乡镇街道,开展专题研究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整体改造优先、单独改造为辅”方式,灵活运用“3+7”措施统筹推进、分类处置。
“三个一批”化解成片危房
一是勾地协议解决一批。对城镇规划区内危旧房屋比较集中且居民改造意愿统一,土地面积5亩以上具备投资开发价值的,采用勾地协议方式予以拆除重建。二是棚改征收解决一批。对住户不少于50户或者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不具备投资开发价值的成片危旧房,积极争取棚改专项资金,采取征收方式拆除排危。三是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品质提升解决一批。对不能通过开发和棚改征收的成片危旧房,依托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品质提升相关政策和项目,整治排除安全隐患。
“七条措施”推动单独改造
一是支持更新改造。具有合法产权房屋经鉴定为危房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后进行更新改造。二是落实加固处理。对鉴定结论为“处理使用”的危房,督促指导所有人或使用人严格落实加固处理要求,全面排除隐患后方可正常使用。三是用活复垦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且具备复垦为农用地条件的危房,经农户自愿申请,按农村宅基地复垦政策执行。四是推动零散收购。位于城镇道路、绿地、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零散危房,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收购拆除。五是依法强制解危。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不愿意或无能力进行隐患整治的严重危险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解危。六是加强政策支持。房屋产权人进行更新改造或加固处理,经核实符合相关规定的,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或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七是落实住房保障。对属于唯一住宅的危房,在房屋处置或停止使用后,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予以住房保障。
(文图由通讯员谭东陵 罗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