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高玉婷)信用中国(浙江)网站显示,9月21日,杭州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2﹞第22-0047号显示,2022年08月24日23时00分,杭州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政储出(2022)1号地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内容是该工地5号楼地下室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施工工具有混凝土搅拌车二辆、混凝土泵车一台、振动棒一台,环境噪声是由施工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经执法人员现场在工地场界外1米噪声测试,该工地施工时的噪声值为61.4dB(A),停止施工后的噪声值为53.3dB(A)。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修正后得到的噪声值60.4dB(A),超出该区域国家规定的标准[GB12523-2011Leq≤55dB(A)]5.4dB(A),施工工地东侧约20米是丝绸城面料市场,西侧约70米是荷田相遇小区,北侧是临平大道,南侧约20米是合丰花苑小区。执法队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杭临平综执责改字〔2022〕第103007017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查证,杭州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夜间施工是因施工过程中泵车临时损坏和施工工艺要求连续作业,施工至次日01时00分停止施工。2022年09月1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回复“2022年08月24日,杭州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政储出(2022)1号地块进行的夜间施工未经我分局审批同意”的意见。
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决定对杭州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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