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解决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近日,市住建局印发通知,决定于9月19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本次行动将重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备案和未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的企业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配套设施,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融洽业主与物业企业关系,通过专项整治、奖优罚劣,提升物业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此次检查,将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以及是否按规定进行承接查验备案等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依法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承接查验,以及是否按规划配置或挪用物业服务用房等情况。
市住建局将对此次专项行动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管理服务规范、业主满意度高、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确定为重点扶持对象。对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的企业首先依法追究其责任,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视情节给予取消评优资格、限制参与招投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