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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员工实名制管理

2022-09-19 18:00:02 成都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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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各房地产经纪企业(机构):

我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形势总体向好,但仍存在隐匿传播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按照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员已纳入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为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加强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疫情防控和市场主体员工信息报送管理,做好新版《成都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工作牌》启用,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一)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受市住建局委托开展具体行业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监测工作,指导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完善新版行业人员工作证牌制度,要求行业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后方能领取工作证牌。新版工作证牌自2022年9月24日启用后,经纪人员进入小区带看、房地产项目销售现场、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相关政务大厅时,需由物业核验经纪人员工作证牌,扫描工作证牌上二维码确认信息有效后方能允许经纪人员进入。

(二)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主体的管理机制,督促辖区内房地产经纪企业(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机构))及时按要求填报并维护相关人员信息,主动抽查核实属地企业(机构)员工信息,督促各物业管理单位严格落实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出入工作证牌核验工作,按照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疫情防控监测系统工单要求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三)行业协会应肩负起服务管理职责,依据行业诚信管理服务平台指导企业(机构)做好销售线人员的新增、变更、离职、补办与注销以及后勤管理人员的新增、更新与删除操作;指导和监督企业(机构)做好员工信息填报,为疫情防控与行业精细化管理夯实基础。

(四)各企业(机构)切实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务必高度重视员工信息报送工作,指导、督促员工及时进行信息填写及时报送,一周之内完成员工持新证上岗。各企业(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通过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诚信服务管理平台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操作,确保下属人员信息准确。动态管理不及时将会影响后期员工进出物业小区、办证大厅作业及房源信息发布。在我市经营的企业(机构)总部要建立健康联络机制,加强对所属门店员工持证情况的巡查。

二、加强机构及人员信息管理

(一)各企业(机构)应认真落实本次报送工作,并在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诚信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deaa.com/Home/Login,登录用户名为机构全称,密码为协会系统登记联系人手机号后六位)完善机构销售线经纪人、权证人员、实习生及后勤管理人员信息。

(二)销售线从业人员出现入职、证牌过期、总部和分支机构间岗位调动、离职时,企业(机构)应在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诚信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做新增、续期、机构变更、离职人员清退等信息管理操作;后勤管理人员出现变动时,也应及时进行新增、变更、删除等操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一)各企业(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员工信息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员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填报,切实保证报送信息质量,防止瞒报、漏报、错报。企业(机构)在统一收齐后务必于9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1543981920@qq.com;840345586@qq.com;28157649@qq.com;afff2020@163.com)。

联系电话:李老师 (86272047、17689458503)黄老师(86279700、15828615836)彭老师(86278035、17628260857)子老师(86279717、18181421191)彭老师(86279303、19940840711)

(二)针对信息报送不力的企业(机构),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约谈,对疫情防控不力的企业(机构),可视其情况分别给予信用扣分、通报批评、暂停房源发布及网上签约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或拒不配合的企业(机构)还应抄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行业协会对未进行或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的人员视情况进行口头警告、注销从业证牌、纳入行业自律惩戒名单,实施行业禁入的自律惩戒措施,并结合协会已建立的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违规人员根据行为严重后果扣减相应诚信分,录入诚信档案。

附件:房地产经纪行业信息报送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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