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江苏>>曝光台>>

违反广告法 江阴市澄润置业有限公司被罚

2022-09-09 16:28: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杰)信用江苏网站披露,9月2日,江阴市澄润置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6229.43元。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10月21日,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当事企业位于江阴市新桥镇澄鹿路的中梁暨阳时光项目售楼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售楼处内外有多处宣传“六大理由必买暨阳时光”“南师大附属实验学校旁”“绿建二星智慧品质”“轻轨时代纵横港澄”“3房2卫,首付9万起”“价格洼地土拍热卖”等宣传内容,并发现装有多个人脸识别摄像头。经查,当事企业在销售现场多处设置宣传版面,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江阴实验学校为卖点进行宣传,该校属于政府规划中的学校,未实际建成;在销售现场宣传的六大必买理由中,关于“价格洼地土拍热卖中”的预计未来售价约13000元/㎡,是其公司按照楼面价加上对应的成本进行测算的,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现场涉嫌违法行为的广告制作费用为2491.77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处以罚款6229.43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字号为澄市监处罚﹝2022﹞2001439号。

(责任编辑:陆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