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合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安徽九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罚。
(图源:合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合税二稽罚〔2022〕33号”显示,该公司在无任何合法有效凭证,企业所得税按查账征收方式征收情况下,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根据收入测算 2018年度营业成本2006049.02元、根据收入测算 2019年度营业成本5955174.27元,并填列在申报表中,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对该公司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