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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

2022-08-31 15:35:34 河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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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分随机核查和重点核查两种形式。随机核查针对省级、市级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重点核查2021年以来受到行政处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以及存在拖欠、涉访情形较多的建筑业企业,以及取得住建部试点下放事项、省级下放事项(石家庄市、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资质的企业。

在内容上,主要对受检建筑业企业所有资质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情况,现场管理人员按企业实有数量检查。

核查过程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核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核查。核查将分为四个阶段:企业先对照核查内容开展自查。8月29日至9月30日开展省、市核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对市级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核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取得省级核发、住建部试点下放、省级下放资质的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各市和雄安新区报送的初审合格企业进行复查。10月8日至10月14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核查及抽查结果进行公示。10月15日至11月15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公示意见组织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企业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本次核查工作,各建筑业企业要保证资产、主要人员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主动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按照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王建国)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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