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标)信用中国(湖北天门)官网显示,8月5日,天门梁恒地产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行政处罚,罚款2.38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北天门)官网
天城管罚决字〔2022〕年第019号-1处罚信息显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天门梁恒地产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处23800元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内容显示,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