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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多项规定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月内被罚两次

2022-08-30 16:23: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高玉婷)8月25日,信用江苏网站显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建筑安全生产行为而被罚。这是该公司一月内两次被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江苏网站)

京建法罚(顺建)字﹝2022﹞第660198号 行政处罚书显示,总包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东侧外脚手架作业面未设挡脚板,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4.18条规定,易造成物体打击隐患;2、东侧外脚手架作业面下方未设安全水平网,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4.20条规定,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隐患。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0.5万元的罚款。


(图片来源:信用江苏网站)

8月18日,常经罚字﹝2022﹞第0023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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