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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苑景园楼盘未取得预售证交易 分销方北京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2022-08-19 16:56: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8月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处罚公示披露,北京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在鑫苑景园(盛世天玺)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交易,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该单位被罚款3万元。

(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415号显示,北京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与鑫苑景园(盛世天玺)项目开发公司北京睿豪荣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房易美年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鑫苑盛世天玺项目分销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北京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为鑫苑景园(盛世天玺)项目房屋提供分销服务并收取服务费。该公司2021年8月30日通过“鑫渠道”App提前向开发公司报备、推介购房人当天到访项目售楼处,促成开发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与购房人签订了关于鑫苑景园(盛世天玺)项目二期*号楼*单元***号房屋的《选房确认单》并收取诚意金(实际为房价款)。经进一步调查,北京睿豪荣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到2021年10月16日才取得鑫苑景园(盛世天玺)项目二期《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京房售证字(2021)146号,批准预售部位为3#住宅楼、4#住宅楼)。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房屋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属于禁止交易房屋。上述行为已构成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违法行为已终止。北京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从事上述经纪服务的人员为公司员工白**,她既不是房地产经纪人,也不是经纪人协理。

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北京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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