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上海>>曝光台>>

上海宝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罚

2022-08-16 15:31:19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8月16日讯(记者 钟文鑫)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上海宝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罚。

b131f4936bc10c12c9e3aa0c7f385eb8_238_5866385_cfc6e8c2ca9b17befd79e6822856432f.png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29cd5337f6f558bb0b103bebde03c4fe_238_5866385_3e6bcf3cc0823a4a2800f4a4f075de33.png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为宣传项目地理位置,吸引潜在购买客户,于2021年10月26日委托上海达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宝业青春里”发布名为《工笔匠心,好房置业|宝业·青春里巡展启幕,欢迎各位莅临》的广告推文,在推文中含有“宝业·青春里,地处临港自贸区青村水韵片区,享受临港自贸区以及奉贤新城的双重辐射,北侧临近浦东张江科技城,自驾上 S3 沪奉公路(在建)约半小时即可到达”等宣传内容。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的规定,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出罚款八千元的行政处罚。

dd847477c88ee263bf56f764ee25c176_238_5866385_9b45c32abc4ee82c2827ae44fe03926c.png

9f80b52762413ab2818a9afd6234899b_238_5866385_b6c216f49b7c704f482e40d0d7d1e1b1.png

天眼查网站截图

天眼查网站显示,上海宝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宝业集团成员,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餐饮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根据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上海宝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上海宝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