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杰) 近日,信用中国(湖南)官网披露,常德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抛撒建筑垃圾”被通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常武城行罚决字2022第320023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2日,违法行为类型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经查,常德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承运的桃花源路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时,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建筑垃圾(28m×0.5m)14m2污染桃花源路,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应与处罚,建议立案。
最终,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第十八条规定,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