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杰) 近日,信用中国(常德)官网披露,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被通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郴城执罚决苏南字﹝2021﹞0005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7日,违法行为类型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经查,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2012年至今在2栋1号门面开办小超市,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用途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郴州市城管局给予该公司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