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湖南>>曝光台>>

电梯未经定期检验 常德市经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4万元

2022-08-02 15:30: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杰) 近日,信用中国(常德)官网披露,常德市经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被通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常市监处罚〔2022〕31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18日,违法行为类型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

经查,柳叶大道与芙蓉路交会处的天源蓉国新赋(D区)住宅小区的在用电梯共计20台,且下检日期均为2022年1月。执法人员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公司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