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据信用山东网站近日披露,山东麟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罚款20.6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临综执处字﹝2022﹞第0089-1号。
(图源:信用山东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月份至今,山东麟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施工单位贵州中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对潘庄镇庄科村2栋楼房进行施工,目前2栋楼房7层主体工程已竣工,2栋楼房均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0067㎡,工程以包工包料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发包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单价为1370元/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为13791790元,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徐明礼,施工单位在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吴保银。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做出罚款20.68768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