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国务院进一步促进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政策,贯彻“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的精神,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名干部帮千企、稳定产业促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0〕48号)、市府办《关于“白名单”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莆政办〔2020〕55号)的文件精神,鉴于第一、二批“白名单”企业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的建筑业“白名单”企业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注册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含施工劳务)、建机一体化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造价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白名单”企业,均按自愿原则,凡是申请的企业一是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证书;二是企业信用评价良好的,三年来无欠薪、无质量安全事故且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无转包、违法发包和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是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在完成信用修复后,方可申请纳入“白名单”。同时:
(一)建筑业施工企业(含施工劳务),将按照企业产值及纳税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予以采纳。
(二)建机一体化企业、混凝土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和造价企业均按照纳税额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予以采纳。
三、申报材料
1.建筑业“白名单”企业申请表;
2.建筑业“白名单”企业承诺书(申报条件中“二是、三是”提及的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相关的票据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的申报材料;
2.各县(区、管委会)住建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出推荐企业名单(附件2),并将企业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的申报材料于7月22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联系人:蔡越力,电话:0594-2633050);
3.市住建主管部门汇总并审核确定拟入选名单,报市发改委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报市人行进行征信查询;
4.市住建主管部门对拟入选“白名单”企业以正式文件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正式发布“白名单”企业名单。
附件:1.建筑业“白名单”企业申请表
2.建筑业“白名单”企业汇总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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