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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建局公示从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银行

2022-07-20 12:37:46 石家庄市住建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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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保障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自主选择权和承租人的知情权,现对我市从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名单3家(排名不分先后)进行公示:

1.建设银行石家庄分行

2.招商银行石家庄分公司

3.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的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受托(转租)经营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本市辖区内的监管银行开立唯一、专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确定一个银行结算账户(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承接监管账户划转的资金。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不含本数),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不含本数)租金的,应将租金、押金存入监管账户。

请广大市民在租房前登录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核实企业信息、租赁资金监管信息、房源信息,选择在平台发布的房源并接受资金监管服务。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规定办理网签备案和租赁资金监管;未办理租赁资金监管的,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交易资金风险。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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