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住建局(房产中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宣城尚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通和紫禁城(学府、悦府)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挂牌成立了“住房租赁中心”,从事房地产租赁经纪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但未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备案手续,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存在经纪服务不规范、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风险。
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市住建局(房产中心)相关部门联合对宣城尚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的住房租赁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经了解,目前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物业服务,为满足小区业主房屋出租需求,设立了租赁服务中心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较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标准较低,且有利于物业服务业务的开展,但确实存在经纪机构未备案、公示信息不齐全的问题。
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积极支持物业企业拓展服务范畴,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市住建局(房产中心)要求宣城尚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机构备案,明确经纪服务人员,规范、准确发布房屋信息,公开公示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并采取上门指导、约谈督促等形式,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住建局(房产中心)将不断加大房地产经纪机构督查巡查力度,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守法意识,规范培育我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