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甘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意以下2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
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甘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兰州鲁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3、兰州仁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贰级)
4、甘肃美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贰级)
5、兰州绿地陆港置业有限公司(贰级)
6、甘肃信通通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7、兰州亨威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8、兰州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9、甘肃昊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10、甘肃天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11、甘肃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2、兰州安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3、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贰级)
14、兰州市地铁置业有限公司(贰级)
15、永登西太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16、甘肃兰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7、兰州路域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8、甘肃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19、兰州西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0、甘肃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1、甘肃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2、兰州立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23、兰州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4、兰州真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5、兰州中海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6、兰州蓝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7、甘肃南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8、榆中永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9、甘肃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现将审查意见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anzho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0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开发科
邮政编码:730000
监督电话:0931-8464214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