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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提供“呼市唯一”等宣传语证明材料 呼和浩特市一房企被罚10万元!

2022-07-15 15:27: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8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内蒙古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多项规定,被罚款100000元。

(图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内蒙古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发布的广告包含“呼市唯一建筑面积约89㎡三房”和“呼市唯一89㎡功能三居超越想象由此上楼”宣传内容,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广告中所述的“呼市唯一”内容的证明材料和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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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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