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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被罚134.5万元

2022-07-11 14:47: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近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株资规执法〔2022〕10号)显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罚款134.5万元。

图源: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峰区铜塘湾街道霞湾新村,法人代表肖和政。

经查,2018年12月,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合资公司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4日,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就老工业路(清湖路-清霞路)新建工程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在老工业路(清湖路-清霞路)新建工程中,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业主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总承包单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土地报批,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后期四证一书的办理。

2020年11月20日,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同意批复了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路(清湖路-清霞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株发改审〔2020〕197号)。2021年5月,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1650万征拆款。2021年6月,为助力三一石油装备产业园项目顺利投产,确保达到通车及管网连通要求,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始进场建设。

目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只完成了土地征拆工作,土地报批还未完成。该项目已完成主路路基的填筑,目前已停工。根据卫片执法监管系统显示,2021年9月以后,老工业路(清湖路-清霞路)持续施工建设。

经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测量,建筑物及设施占用土地面积13450平方米(其中:园地360平方米、林地2075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9平方米、建设用地614平方米、未利用地10192平方米),土地权属为霞湾新村集体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铜塘湾街道霞湾新村新建道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属公益类边报边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的行为作出处罚: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3450平方米土地给石峰区铜塘湾街道霞湾新村;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345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360平方米园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对非法占用的2075平方米林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贰拾万柒仟伍百元整(¥207500.00);对非法占用的209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万零玖百元整(¥20900.00);对非法占用的614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万壹仟肆百元整(¥61400.00);对非法占用的10192平方米未利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百零壹万玖仟贰百元整(¥1019200.00),共计罚款人民币壹百叁拾肆万伍仟元整(¥1345000.00)。

图源:天眼查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是由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出资组建,其中株洲城发集团占股55%,株洲循环集团占股45%,是城发集团控股的二级企业集团,公司定位为负责清水塘核心区15.15平方公里内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城开发投资运营的大型功能类企业。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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