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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物业即墨分公司被罚16万余元 绿城物业湖南的一些项目遭遇维权

2022-06-27 16:32: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信用中国官网近日披露,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因“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6.44434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官网

据披露,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蓝色新区长广路866号,法定代表人张怀林。

经查,该公司下辖的两个物业园区,青岛中航绿城·理想城·玫瑰园(以下简称玫瑰园)小区、青岛中航绿城·理想城·百合花园(以下简称百合花园)小区。其中,玫瑰园小区入住756户,物业费收取3.0元/月/㎡,百合花园小区入住1426户,物业费收取2.8元/月/㎡。

两个小区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的违法行为。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价格监督管理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罚款16.44434万元。

图源:红网《问政湖南》频道网站

图源:红网《百姓呼声》频道网站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绿城物业湖南的一些项目,在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等平台上,正遭遇“限制业主交水电费”、“违规收取物业费”等一系列投诉。

图源:信用中国官网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504号,法定代表人张宇。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中国官网显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2022年3月7日,新增1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该公司被长沙市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天眼查

据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分子公司,公司于2004年成立,具备一级企业资质,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企业发展部、保安部、工程部、园区生活服务部7个职能部门,专业公司2家。

绿城服务集团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是一家以物业服务为根基、以生活服务与产业服务为两翼,以智慧科技为引擎的数字化、平台化、生态型的现代服务企业。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港股代码2869),品牌价值148.36亿。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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