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太原市房管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焦煤分中心:
现将《山西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晋建办字〔2022〕9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太原市房管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焦煤分中心:
现将《山西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晋建办字〔2022〕9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