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近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湘潭万达广场B地块D区S-9#商铺》批前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日。据悉,湘潭万达广场曾因违法无证建设被罚23.3821万元。
图源: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公示信息显示,湘潭万达广场B地块D区S-9#商铺,地址位于湘潭市高新区晓塘中路以北、湘潭大道以南、万达西路以东、万达东路以西;建设性质为新建(违法建设处罚后补办手续)。
其中,B地块D区包含13#楼、14#楼、15#楼、S-8#商铺、S-9#商铺及D区地下室。13#楼、14#楼、15#楼、S-8#商铺及D区地下室于2021年12月6日完成竣工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S-9#商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已建设完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潭自然资罚告〔2022〕1号),认定该公司属于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经审查,该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2018年已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相符,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最终,今年5月17日,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罚款缴纳,于5月19日申请补办湘潭万达广场B地块D区S-9#商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图源: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信用中国官网显示,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被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罚款23.3821万元。处罚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
图源:信用中国官网
经查,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在岳塘区芙蓉路以南晓塘路以北建设万达广场项目B地块D区S-9#商铺。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调查。经委托湘潭市勘测设计院实地测量,商铺建筑面积 2449.40㎡,建筑占地面积1291.09㎡,建筑层数为两层,目前项目已竣工。该公司的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四部分中的“不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经改正或变更符合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的规定处罚。
最终,对该公司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4676420.51元×5%=233821.03元),计人民币23.382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图源:天眼查
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12-04,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霖,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地址为湘潭市高新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综合楼B座7楼。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的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开发、销售;房屋出租。
天眼查显示,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为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