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肥西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启动肥西县城乡自建房屋解危拆违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全县上下闻令而动,全力以赴“钉钉子、啃硬骨”,坚持“下潜、下沉”,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缺一幢、不漏一户。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5月6日,会同县安委办印发《肥西县城乡自建房屋解危拆违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县住建局、教体局、自规局、应急局等20个县直部门及14个乡镇(园区)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摸排整治责任。当日,组织召开全县城乡自建房屋解危拆违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乡镇(园区)分管建设及部门负责人参会,督促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成立乡镇级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工作流程,对所有城乡自建房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缺一幢、不漏一户。
突出隐患排查重点。根据行动方案,5-6月为集中排查摸底阶段,由各乡镇(园区)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掌握建筑时间、结构构造、建造方式、使用用途等,建立排查台账、问题清单,聚焦四无自建房屋。重点对上派镇城关地区、大桃花片区、乡镇政府驻地、老集镇等建成区内的经营性自建房、高校周边的餐饮、住宿、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安全开展集中排查。清查自建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停业清查。主动联系市住房危险性鉴定单位,会同县应急管理局,探索设立县级住房危险性鉴定机构库,为排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做到排查数据日上报市局,由县住建局安排专人汇总,及时督促乡镇报送数据。5月10日,县住建局成立县自建房屋解危拆违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督查组,分两组深入全县所有乡镇开展督导,对责任单位的组织机构建立及运行情况、存在风险及问题、房屋排查整治情况、工作计划等内容全面进行督导。
强化整治行动实效。根据行动方案,7-12月为集中整改阶段,按照要求,建立村、乡镇、县级三级工作台账,逐一登记造册。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专业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组织专家论证,明确整改整治措施和时限。坚持违建治理拆除一批、除险加固整治一批、城市更新消解一批,停产停业腾退一批,建立乡村两级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截至5月10日下午,全县城乡自建房共计摸排21928栋(户)、264.5万平方米,初步判断存在隐患房屋114栋、13938平方米,已落实整改房屋2栋、92平方米。经鉴定后存在隐患房屋共3栋、面积2690平方米,其中,山南镇1栋600平方米粮站仓储用房,已废弃,拟拆除。铭传乡1栋90平方米自建住房,已腾空,拟进行除险加固。花岗镇1栋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已进行除险加固处理。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调度力度,切实督促责任部门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责任落实,抓实基层联片包干责任制,深入查找重大风险隐患,全力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节点整治,倒排时间进度,加快排查速度,加大整改力度,全面落实“一房一策”,集中排查、重拳施治,推动城乡C级、D级危房闭环化管理,及早解危除险,最大限度把房屋倒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奋力交出平安高分成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自建房屋解危拆违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积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的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和非法经营活动场所依法依规从严顶格处理。(肥西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