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我局对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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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