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 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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