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查情况的通报》,其中由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青岛市无人机产业园项目2号地块一期3#-5#楼及地下车库、青岛鲁商蓝岸地产建设的鲁商蓝岸新城3#地块商住工程二期住宅部分一标段等19个项目,存在疫情防控不力等诸多情况被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住建厅、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会议要求,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严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青岛市建筑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建筑工地相关单位能够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封闭管理、进场人员管控、现场消杀、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但仍有部分单位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未认真落实,存在工地现场未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场人员未按要求登记、测温、核验健康码、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部分人员健康档案不全或信息未及时更新,未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教育,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疫情防控检查,生活区、办公区等重点区域卫生差、未按规定消杀,未按规定开展防疫应急演练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落实、工地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中建七局、青岛鲁商蓝岸地产等19个建筑工地和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结合近期住建局下发的各类防疫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封闭管理、人员管控、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青岛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