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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龙南一企业处理钕铁硼回收料项目发生事故 致1人高空坠亡

2022-03-15 15:20: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赣州市住建局官网通报,3月10日,赣州龙南市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不良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相关通知和惩戒实施办法,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图片来源:赣州市住建局官网

据通报,2022年3月10日15时10分左右,位于龙南市东江乡中和村富康工业园的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处理6万吨钕铁硼回收料项目时,1名工人在做采光板时不慎从高处坠落,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建设单位: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剑叶;施工单位:江西达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健;分包单位:徐州京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倪允锋;监理单位:江西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清霏。

该通报要求,要及时处置事故项目,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停工期间项目参建各方严格按照《赣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培训等。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须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龙南市安全监督机构现场核查合格并报市住建局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复工。同时,龙南市住建局要对事故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一案双查”并在属地区域范围组织“一案一整改”,相关落实情况于2022年4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

通报强调,要对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刘剑叶、江西达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李健、徐州京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负责人倪允锋、江西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李清霏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分别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期限为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2个月。由龙南市住建局对事故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推送相关部门执行信用联合惩戒。另外,责令事故施工单位江西达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项目监理单位徐州京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赣州市域内承揽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立即暂停施工,进行隐患排查整改。排查整改情况经项目属地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工商资料显示,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2日,注册地位于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刘卫华。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等。江西达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30日,注册地位于赣州市信丰县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迎宾大道西侧信池路南侧,法定代表人为李健。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等。

工商资料还显示,徐州京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5日,注册地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程庄村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刘全义。经营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钢结构、网架、玻璃幕墙设计、制作、安装、销售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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