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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2021年度最高投标限价抽查情况

2022-03-14 14:38:06 北京市住建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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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住建部《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精神,规范本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有效遏制任意压缩工期、恶意压低造价现象,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总站于2021年继续落实行业监管职责,采取双随机方式抽查在招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现将全年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21全年,我站于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行政监督平台共抽查在招新建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共50项。其中,市政工程10项,房建工程12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11项,装修改造工程17项,共涉及工程总造价近37亿元。

通过多年持续开展最高投标限价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主体计价活动,持续对造价行业产生正向影响。总体来看,2021年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比以往有所提升,但依然存在部分项目编制不规范、文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均已函告企业,并要求其提交自查报告及质量承诺书。对违规问题严重的7个项目,我站联动招标中心,责令项目停标整改,依据有关规定对企业和人员给予记分处理,并作为不良信息计入相应信用评价系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范围与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不一致。例如,上庄镇东马坊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其招标文件中路侧步道工程量为6511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中路侧步道则为13006平方米。此类问题属于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无论其对总价是否产生严重影响,我站都将联动招标中心要求项目停标,并限期整改至符合要求。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赶工措施费、弃土或渣土消纳费等费用未按文件规定计取。共有26个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文件规定计取,7个项目压缩工期且未按要求计取赶工措施费,共有3个项目未按文件规定计取弃土或渣土消纳费。

(三)人工、材料价格未按要求计取。例如,人工工日单价低于造价信息低限值、材料价格低于造价信息价格等。

(四)编制说明不完整。编制说明中未载明必要的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及编制范围等关键性要素。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最高投标限价的抽查频次,拓宽抽查覆盖面,力争实现项目抽查全年时间段和大小项目全覆盖。

(二)完善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管理办法,建立奖惩机制,提高供应商整体审核水平,保障抽查质量。

(三)将编制问题严重的咨询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强对其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宣贯,督促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计价依据,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

(五)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将企业和人员的违规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监管服务平台。

(六)优化最高投标限价抽查制度,适时联动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问题严重项目违规情况汇总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年3月7日     

附件

问题严重项目违规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总价偏差 度违规问题
序号
1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安置房地块道路工程-0.1229部分材料价格未正确执行工程造价信息
压缩工期且未按规定计取赶工措施费
个别清单项组价有误
2延庆新城三里河路(康河路-庆园街)道路工程-0.2564部分人工、材料价格未正确执行工程造价信息
企业管理费等费率计取与计价依据不符
压缩工期且未按规定计取赶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与文件规定不符
3大兴区饮马井林校南路、规划3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大兴区饮马井规划3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0.0435部分材料价格未正确执行工程造价信息
弃土或渣土消纳费未按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管理费等费率计取与计价依据不符
个别清单项组价有误
4大兴区长子营镇消防站建设工程-0.0337部分人工、材料价格未正确执行工程造价信息
企业管理费等费率计取与计价依据不符
5昌平区东小口镇贺村中滩村组团A地块重点村旧村改造项目(昌平区东小口镇贺村中滩村组团A地块重点村旧村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贺家村路(建三路-建立路)、建材路(建三路-建五路)、建四路(中东路-A地块边界))-0.0468部分材料价格未正确执行工程造价信息
弃土或渣土消纳费未按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管理费等费率计取与计价依据不符
6上庄镇东马坊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0.084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范围与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不一致
部分人工、材料价格未正确执行工程造价信息
弃土或渣土消纳费未按规定标准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与文件规定不符
企业管理费等费率计取与计价依据不符
7翠微路2号院雨污水管线改造工程-0.0985部分人工、材料价格未正确执行工程造价信息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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