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改善棚户区脏、乱、差状况,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利辛县总结以往棚改经验,汲取多方力量,多项措施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
迎难而上,加压增量。过去“十三五”期间,利辛县受经济、拆迁难、群众支持率不高等因素影响,累计下达棚改新开工任务7652套,实际开工7754套,建设(回购)安置小区8个。2021年,按照省、市上报“十四五”棚改项目计划要求,由利辛县政府组织,多部门讨论后,突破困境,迎难而上。整个“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10754套,仅2021年就完成了改造新开工任务5119套。 这一计划,破“十三五”期间每年1000多套、不到2000套的历史记录,是同期任务量的4倍多,占全市2021年新开工任务量的50%,完成投资28.84亿元。任务量、投资额在全省均位居前十。
完善政策、出台文件,促进棚改征收。2021年6月,利辛县修订出台利辛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提高了征收补偿标准,增加了空地的收回与补偿条款,同时,加大了奖励标准,设置了积极搬迁奖,同样有力地促进棚改征收工作。
转变建设模式,提高安置房建设品质。利辛县棚改安置房建设逐步从政府自建转为企业代建方式为主,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截止到“十三五”末安置房的回购价基本是在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节约了政府资金,保持了该县房价的稳定,也使安置房的建设质量从企业选择层面得到保障。同时,由于商品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绿化景观设计标准都较高,也提高了居住小区的环境,得到安置群众的欢迎和认可,真正让广大安置户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
加强工程质量控制,提高安置房节能减排水平。利辛县高度重视棚改安置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鼓励建设单位招引央企、国企等施工单位参与安置房建设。同时为节省资源,缩短工期,减少污染,采用装配式建筑约13万平方米。全年4个棚改安置项目获得省、市质量或安全标化工程称号。
完善分配程序,确保安置分配规范有序。安置房竣工交付后,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向利辛县政府提出使用申请,经利辛县政府批准后,由利辛县住房保障部门和使用单位办理安置房移交协议,将房源和相关管理职责一并移交给安置单位,安置单位要制定安置方案,公示房源,结清差价进行阳光安置,不断规范安置房分配、使用和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