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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公布

2022-03-03 13:52:36 吉林市住建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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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吉林市振兴发展,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围绕“打造全国生态宜居样板城市”,制定实施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完备,生态资源价值充分彰显,生活生产方式更加绿色低碳,打造“两山”理念的全国生态样板城市和“美丽中国”的实践范例。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工作保持常态长效,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全面突破,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让吉林市成为令人向往的幸福之城。

围绕打造全国生态宜居样板城市的总目标,科学确定中长期目标。到2025年,全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现新的显著提升,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每立方米30微克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9.5%以上,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和全过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收集率90%以上;集中供热率达到95%以上;城市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7公里/平方公里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高压冲水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林木覆盖率达到56.8%;城市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2平方米;城区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3.93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数4.45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净入学率达到99%;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5%以上,公交车万人保有量达到13标台,公交新能源占比达到70%以上。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后稳中有降,到2035年,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实施城市规划提升工程,构建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全面优化空间功能结构。建立规划战略“留白”制度,为城市未来预留发展空间。聚焦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发展定位,打造松花江沿线“百里画廊”,刻画吉林大街和雾凇路两条融历史文化、现代商业、城市地标为一体的功能景观主轴,推进东西南北中五大功能板块品质提升,构建“一廊六片、双轴双带”山水格局。优化城市设计系统控制,为城市未来发展提供“样板间”和“示范区”。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依托黑土、白雪、绿水、青山、工业为代表的“五彩吉林”特色资源,塑造“魅力江城、活力新城”。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优化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布局。加快校城实体融合,提升高校周边片区规划开发水平,打造孕育城市未来的“桃花源”。(责任单位:市规自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

(二)推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宜居城市载体功能。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2022-2025年拟实施城市更新项目63项,总投资235.4亿元。加快西山、温德河、南部新城三大片区开发,推进松花江生态旅游航道、“两桥一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江北污水处理厂等十大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构建“一横(雾凇路)一环(秀水街、新城大路、环山街、龙江路)一联(北部快速路、吉钢大路、九江大路、创新六路)”的城市快速交通体系;谋划启动旅游市域轨道交通项目,促进区域间的有效联通;加快推进红旗大桥、环山大桥建设,增加过江通道,强化松花江两岸组团间联系;适时启动龙丰线改造,优化周边环境;推进温德河两岸景观道路建设(温德河入江口—永吉县),有效缓解江城大桥下桥处与松江南路交叉口交通压力;加快城市主次干路建设,着力打通城市断头路,打通“城市动脉”,推进建设人行过街设施,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顺畅“城市静脉”,持续推进主次街路和小街小巷改造提升,完善松花江两岸慢行系统,畅通城市微循环;推进重点区域的河流治理,缓解城市内涝;统筹推进供排水、污水、供热、燃气等民生保障项目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规自局、市财政局、市国元公司、市轨道公司)

(三)推进实施公共服务保障提升工程,增强人民群众的福祉。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提高公租房的使用效率,保证分配入住率达到90%以上,计划新增租赁补贴家庭2300户,实现应补尽补,逐步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加强老旧小区宜居改造。计划对我市城区内剩余295个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改造更新,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合理控制开发规模,重点围绕西山区域、温德河区域、南部新城区域进行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仅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还要住得舒心。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善社区服务、商业服务和交通站点,下沉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让市民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规范民办教育,大力培育区域职业教育优质品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控制重大疾病危害,健全公共卫生应急防疫体系,有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网络建设,完善适老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实施绿色发展提升工程,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年度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到100%。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市区内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力争达到30%。贯彻落实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通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有效缓解城市内涝,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构筑城市安全体系。因地制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着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加快实施建龙钢铁余热利用、松花江电厂储热电锅炉调峰热源等35个清洁供暖项目,探索推进电供暖、天然气供暖、生物质供暖和干热岩、温泉地热供暖等新型清洁能源供暖方式。积极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试点示范建筑建设,适当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探索利用太阳能、风能等为建筑物供热。到2025年,城区清洁供暖比例达到80%,乡村清洁供暖比例达到40%。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加强江河湖泊系统治理,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重点流域保护修复,加快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大力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山循环经济发展,力争2025年完成现有废弃矿山恢复治理任务。(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局、市水利局)   

(五)推进实施城市绿化提升工程,全力打造森林城市。充分依托山水林田湖环境优势,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森林生态网络,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持续开展“绿化江城·全民行动”。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坚持种树植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移栽护绿,加大小区绿化力度,建立健全“建管合一”的城乡绿化管护机制,推动形成绿化布局合理、植物种类多样、景观层次丰富的城乡绿色空间体系。全面落实林长制,大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和森林植被恢复工程,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优化树种结构,全面开展矿山复垦和绿化工作,高标准建设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强化绿色开放空间的组团联系,实现森林旅游与生态文化、林业产业协调发展。对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的树木,倡导尽可能予以保留或移植。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统筹开发与保护,加大朱雀山等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力度,持续提升森林生态保护功能。(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执法局、市规自局)

(六)推进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常态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新风十大行动,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持续开展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走遍江城”城市精细化治理专项行动,深度整治垃圾、柴草、野广告、违法建筑、安全隐患、占道经营等问题,持续打造城乡公共区域“净、洁、绿、美”的舒适的人居环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以水优先,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完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系,提高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改善建制镇水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围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打造一批“完整社区”,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创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体现地方特色的社区文化,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村镇风貌提升,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推进实施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建设智慧城市。依托数字化、智能化和互联网+,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市容、环卫、绿化、维修、物管等管理任务的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智慧化,强化静态交通管理,建设全要素智能化管理(应急)平台。抓好城市照明亮化的节能减排,逐步升级照明光源,着力推进绿色照明。抓好露天市场改革,不断完善运营机制,打造“江城集市”品牌。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施工围挡、渣土运输、建筑垃圾处理等关键环节,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1座。深入开展野广告治理,实现100条主街路杜绝野广告,次干路、支路野广告达标治理。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实现建成区109所学校基本达标治理。建立“街长制”,常态化开展“马路办公”,实现100条街路的精细化管理,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高压冲水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小区拆违攻坚战,消除存量,遏制增量,打造宽敞、亮丽、和谐的居住环境。试点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动智慧客运体系建设,打造以公交化运营为主,定制客运为辅,班线客运为补充的客运市场新格局。持续深化平安江城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创建全国平安市、平安县。(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六个强化”,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为组长,分管城建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加强对整体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系统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行动计划快速落地,快速实施。

(二)强化政策保障。认真研究制定十二个方面有利于工作推进的有效措施,构建形成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保障、项目建设、政策落地等各类问题,涉及的项目要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务必尽早完成可研审批,及时掌握国家重点支持方向和各类资金申报条件,抢抓政策窗口期,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同时,倡导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三)强化项目支撑。紧紧围绕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夯实生态宜居城市项目支撑。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积极谋划包装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立动态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项目库,实施项目储备滚动机制,不断丰富项目库。加大“上争外引”力度,推动一批项目资金落地见效。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规划研究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盘子,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缓解地方财政资金压力。研究落实土地收储供应循环机制,探索推进土地收益支撑项目建设良性发展。

(四)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实行“五化”工作法,坚持“清单化”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模板化”运行、“机制化”落实。涉及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样板和示范。

(五)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监督管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良好格局,坚决打好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生态环境安全“四大保卫战”。强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开展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环境政策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治理,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有序开发、有偿使用,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

(六)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督查和考核机制,落实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各项任务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动态跟踪和中期评估制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督促各项工作快速推进,落实到位。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10日。如对本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征收部门,办公地点:松江东路7号411室,联系电话69985050。

附件:

1.吉林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表.xls

2.吉林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项目清单.xls

3.吉林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任务清单.xls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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