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以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质量工作的若干措施》(闽建建〔2021〕5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的通知》(厦建规〔2020〕1号-工)等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楼1302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加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2月25日
(联系人:吴 懿, 联系电话:8123100)
附 件 下 载: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