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刘豫)近日,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湘潭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核结果》。其中,对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项目20个、6516套,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23个、3807户进行了联合审核。
图源: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查结果符合条件纳入2022年国家、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18个、2724套,其中:雨湖区项目6个、461套,高新区项目2个、107套,湘乡市项目7个、1391套,韶山市3个、765套。
棚户区改造项目共9个、971户, 其中:雨湖区项目6个、796户,岳塘区项目3个、175户。
文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只能建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得建在乡镇。新建项目应当落实土地和规划手续,未落实的暂缓申报。按照“按需申报,职住平衡”的原则申报。
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与标准。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优化结构,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集中成片棚户区以及C、D级危房。
文件要求,今年11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严格依法依政策依程序落实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