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唐良)近日,信用中国(湖南)官网披露,张家界顺地置业有限公司、张家界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被通报处罚。其中,张家界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额度最高,拖欠726.7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官网
张家界顺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5日,注册地位于张家界永定区张家界文化影视城11楼,法定代表人为吕建纯。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2022年1月14日,张家界市人社局依法给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张人社监令字[2021]562-2号),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投诉人工资13000元,逾期该单位没有支付。2022年1月25日,市人社局依法给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张人社监罚告字[2021]562-4号),该单位在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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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9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南庄路1号晨天大酒店1017,法定代表人为刘冉。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2022年1月7日,张家界市人社局依法给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张人社监令字〔2021〕567-2号),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投诉人工资7267299.49元,逾期该单位没有支付。2022年1月24日,市人社局依法给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张人社监罚告字〔2021〕567-3号),该单位提交了《关于原新鑫房地产公司9名员工工资及信嘉建设公司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回复》的陈述书,经研究不予采纳。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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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8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回龙路1号中国银行大厦四楼,法定代表人为徐小彬。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仓储,物流,商贸,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湖南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
2022年1月12日,张家界市人社局依法给该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张人社监令字[2021]581-2号),限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陈苏等3人的工资,逾期该单位拒绝整改。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据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