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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1年以上的,限制开工建设新项目!

2022-02-11 15:04: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 近日,烟台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限制拖欠工程款1年以上建设单位(含实际控制人)开工建设新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基本建设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 1年以上的,将禁止建设单位(含实际控制人)在全市范围内取得政府供应的新建项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予受理建设单位(含实际控制人)申请参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

在限制内容方面,《通知》明确,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单位(含实际控制人)办理立项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核准等3项业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受理建设单位(含实际控制人)办理施工图纸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3项业务。

详情如下:

(图源: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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