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南昌市按照江西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多,9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7.2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江西省下发的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南昌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51945.47公顷(377.92万亩)。其中,水田197919.87公顷(296.88万亩),占78.56%;水浇地2088.32公顷(3.13万亩),占0.83%;旱地51937.28公顷(77.91万亩),占20.61%。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3个县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8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13329.23公顷(319.99万亩),占84.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190.2公顷(52.79万亩),占13.9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226.43公顷(4.84万亩),占1.2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75.21公顷(0.26万亩),占0.0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4公顷(0.04万亩),占0.01%。
(二)园地13437.8公顷(20.16万亩)。其中,果园4783.64公顷(7.18万亩),占35.60%;茶园1018.7公顷(1.53万亩),占7.58%;其他园地7635.46公顷(11.45万亩),占56.82%。园地主要分布在南昌市城区外的县区,占全市园地的96%。
(三)林地118201.73公顷(177.3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2460.12公顷(108.69万亩),占61.30%;竹林地8479.47公顷(12.72万亩),占7.18%;灌木林地5839.9公顷(8.76万亩),占4.94%;其他林地31422.24公顷(47.13万亩),占26.58%。湾里区、新建区、安义县、进贤县4个县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95%。
(四)草地5130.02公顷(7.70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全市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新建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4个县区,占全市草地的93%。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9710.5公顷(164.5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3738.3公顷(50.60万亩),占30.75%;建制镇用地20686.23公顷(31.03万亩),占18.86%;村庄用地51116.96公顷(76.68万亩),占46.59%;采矿用地1676.36公顷(2.51万亩),占1.5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92.65公顷(3.74万亩),占2.27%。
(六)交通运输用地22127.90公顷(33.1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137.78公顷(3.21万亩),占9.66%;轨道交通用地135.83公顷(0.20万亩),占0.61%;公路用地8604.64公顷(12.91万亩),占38.89%;农村道路10201.43公顷(15.30万亩),占46.10%;机场用地926.8公顷(1.39万亩),占4.19%;港口码头用地120.82公顷(0.18万亩),占0.55%,管道运输用地0.6公顷(0.00万亩)占0.00%。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3698.92公顷(290.54万亩)。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占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94.0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推进“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按照国务院三调办于2018年下发的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县级行政区名称和界线),南昌市三县六区“三调”主要数据具体详见统计表。
南昌市三县六区“三调”主要数据统计表
单位:万亩
行政区名称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东湖区 | 1.43 | 0.13 | 0.11 | 0.05 | 3.66 | 0.17 | 3.09 |
西湖区 | 0 | 0 | 0 | 0 | 5.23 | 0.05 | 0.01 |
青云谱区 | 0.03 | 0 | 0.01 | 0.01 | 5.38 | 0.09 | 0.01 |
湾里区 | 2.59 | 0.61 | 27.64 | 0.11 | 4.63 | 0.69 | 0.61 |
青山湖区 | 2.96 | 0.12 | 2.31 | 0.34 | 25.65 | 0.71 | 3.95 |
新建区 | 111.98 | 4.49 | 50.65 | 2.91 | 39.42 | 9.48 | 102.82 |
南昌县 | 120.2 | 1.87 | 6.49 | 1.03 | 43.73 | 10.4 | 86.58 |
安义县 | 33.43 | 2.18 | 39.23 | 1.02 | 9.79 | 2.82 | 9.74 |
进贤县 | 105.3 | 10.76 | 50.86 | 2.23 | 27.07 | 8.78 | 83.73 |
汇总 | 377.92 | 20.16 | 177.3 | 7.7 | 164.56 | 33.19 | 290.54 |
备注:按照国务院三调办下发的“三调”统计数据,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圈外”(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外部)现状数据,交通运输用地数据不包括城镇村内部道路和交通服务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