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当前,我市周边疫情形势日趋严峻,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房地产场所防控
全市各房地产企业要严格加强对商品房项目部、售楼部、经纪机构门店等公共场所的防疫工作,严格执行三项基本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测体温、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并做好来访登记,禁止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进入。
二、严格控制群体性活动
全市各房地产企业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群体性活动举行,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
三、加强房地产从业人员管控
全市各房地产企业工作人员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近14日内有从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有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入(返)长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接受社区管理,配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
四、及时上报信息
全市各房地产企业要提高工作人员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做好本单位职工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相关防控工作,突发重大事项和重要疫情信息要及时上报。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