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工作要求,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交易资金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确保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和监管措施贯彻执行到位,确保预售监管资金应缴尽缴、应存尽存,全额及时存入监管专户,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锦州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在购买纳入资金监管范围项目的商品房时,认真核对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信息,将购房款(认筹款、预付款、按揭贷款等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如发生缴纳账户与公示账户不一致或购房款未缴入监管账户等情况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3881920、3881002。
附件:
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公示表(2020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pdf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