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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信息核查结果公布

2022-01-07 17:54:22 广西住建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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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21年9月1日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予以修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第128号令)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桂建政务〔2021〕6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厅对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信息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及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凡未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内容的建筑施工企业,核查结果一律为不合格。不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也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

二、核查不合格的企业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方式为:登录广西建设网(网址:www.gxcic.net)“桂建云”平台企业版,选择行政审批系统——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整改栏目,根据核查结果及附件材料目录上传整改材料

并点击“整改完成”提交。

三、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经复核通过的企业,视为整改合格;超过整改期限未报送整改材料或整改材料复核未通过的企业,视为整改不合格(视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内容作出虚假承诺)。我厅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第128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作出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理。

附件: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申报承诺信息动

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4日

文件下载:

全区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申报承诺信息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xls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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