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地方>>山西>>政策>>

太原市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公示

2022-01-04 14:51:46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为顺利完成财政部、住建部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财城[2020]456号)、《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并房[2020]60号)有关要求,现对太原市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5日。

对本批次试点项目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有关部门核实查证。反映人应对所提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受理及核查部门应依法依规使用反映人提供的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反映人个人隐私。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邮寄:太原市府西街88号房地大厦8017室

(二)电子信箱:zlc8017@126.com

(三)传真:0351—4942653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太原市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公示表.xls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