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有关要求,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工作,按照“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要求,以整治生活垃圾、整治黑臭水体、整治脏乱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改善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面貌,完善镇区生产生活基本服务功能。2021年我市续建江宁区龙都、周岗、陆郎等11个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项目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并持续推进高淳区双塔、保胜、漕塘3个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项目建设。
根据《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有关要求,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工作,按照“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要求,以整治生活垃圾、整治黑臭水体、整治脏乱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改善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面貌,完善镇区生产生活基本服务功能。2021年我市续建江宁区龙都、周岗、陆郎等11个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项目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并持续推进高淳区双塔、保胜、漕塘3个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项目建设。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