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及分工,我委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本年底,共排查农村房屋284133户,发现隐患736户,已整治138户,其中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共计7518户,发现安全隐患29户,全部完成整治。实现了市域范围内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排查全覆盖、信息全录入,存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6-9月起,我市各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重点针对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4类重点房屋排查整治进行全面复查,共复查4类重点房屋40785户,发现隐患24户。抽查其它房屋26788户,发现隐患130户,对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封闭围挡并设置警示标识,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治。